東海好消息廣場

「東海好消息廣場」環境照

管理單位:東海好消息廣場物管處

申請單位:東海好消息廣場物管處

聯絡窗口:童小姐(04)23509668

聯絡電話:(04)23509668

展演場地簡述

本廣場鄰近東海商圈,平日及假日人潮量大

申請辦法/說明

1. 須於 7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續填下項)。

2.申請方式:書面 

電話:04-23509668

E-mail:tg.mall.66@gmail.com

展演場地硬體設備規定:

可使用擴音設備、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展演時段:11:00~21:00

場地管理規定:

1.民眾須具備臺中市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始可申請展演,並經管理單位核可後方可展演。

2.表演者須於須於7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3.應將街頭藝人證揭示於活動現場現住位置,並接受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及開放場所管理人之查驗。

4.不得有妨礙交通、環境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5.表演內容不得販賣食品、飲料,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活動、宗教、抗議或集會遊行活動,如違上開規定,由管理單位當場制止,並通知市政府處理,且不得再行申請。

6.表演型態及內容應考量鄰近住戶反應等,並接受本管理單位之協調機動調整或終止表演。

7.表演結束後,表演者需負責清潔及恢復原狀,如造成本場地之損壞及傷亡,需負責損壞及傷亡賠償責任。

8.本場所不提供硬體相關設備所需之電力、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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