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規定, 「以團體名義登記取得街頭藝人證者,需以團體形式從事藝文活動,不得從事個人藝文活動。」
「表演以互動為原則,禁止街頭藝人以商業卡拉OK模式進行展演,亦即禁止讓民眾以投幣打賞的方式與街頭藝人一同進行演唱」
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


09/032025
依據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規定, 「以團體名義登記取得街頭藝人證者,需以團體形式從事藝文活動,不得從事個人藝文活動。」
「表演以互動為原則,禁止街頭藝人以商業卡拉OK模式進行展演,亦即禁止讓民眾以投幣打賞的方式與街頭藝人一同進行演唱」
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