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放送局
申請單位:臺中放送局
聯絡窗口:傅先生、馮小姐
聯絡電話:04-22203108
管理單位:臺中放送局
申請單位:臺中放送局
聯絡窗口:傅先生、馮小姐
聯絡電話:04-22203108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 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 申請方式:電話、Email
3. 展演類型:表演藝術類
4. 可使用擴音設備、用電須確認設備
聯絡信箱:service@atstudio.com.tw
展演規定:另洽管理機關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週二至週日10:00-18:00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2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