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藝術公園

表演藝術icon圖樣 表演藝術
視覺藝術icon圖樣 視覺藝術
創意工藝icon圖樣 創意工藝
「彩虹藝術公園」環境照

管理單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申請單位: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

聯絡窗口: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33502


申請辦法/說明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 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請於街頭藝人官網上,送出申請。
3.管理辦法及申請表格連結網址:https://tcpark.taichung.gov.tw/07/default
4. 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 無法提供電源
2. 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3. 展演點: 入口廣場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10時至2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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