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683-2216#504
管理單位: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外埔區公所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683-2216#504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 7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書面
3.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無法提供電源
3.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每日09時至19時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