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委託泰安社區發展協會管理
申請單位:泰安社區發展協會
聯絡窗口:劉小姐
聯絡電話:0921-745-028
管理單位: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委託泰安社區發展協會管理
申請單位:泰安社區發展協會
聯絡窗口:劉小姐
聯絡電話:0921-745-028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傳真、E-mail
3. 場租:免費 聯絡信箱:chifang1211@hotmail.com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無法提供電源
3.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AM9:00~PM5:00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