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請單位:谷關遊客中心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595-1496#21
管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請單位:谷關遊客中心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595-1496#21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申請方式:街頭藝人須於14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https://www.trimt-nsa.gov.tw/zh-tw/street-artist-venue/
3.場租:免費 聯絡信箱:winchei@yahoo.com.tw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無法提供電源
3.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每星期六、日 AM9:00~PM5:00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