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申請單位: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0136#102
管理單位: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申請單位: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聯絡窗口: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526-0136#102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 30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書面 、電話、 Email、傳真
3.場租:免費
4.管理辦法及申請表格聯結網址: 葫蘆墩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聯絡信箱:fance1015@mail.tchcc.gov.tw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可提供電源
3.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9時至17時(演藝廳彩排演出除外)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