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大里區新里里辦公處
聯絡窗口:何先生
聯絡電話:(04)2406-2910;0910-412319
管理單位: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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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申請方式:電話(須於7天前提出申請)
2.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惟須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日間(07:00至19:00)音量限制72分貝,晚間(19:00至22:00),音量限制57分貝。
2.可提供電源220V
3.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10時至21時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2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