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肚區磺溪書院大門前廣場

表演藝術icon圖樣 表演藝術
「臺中市大肚區磺溪書院大門前廣場」環境照

管理單位:大肚區公所人文課

申請單位:大肚區公所人文課

聯絡窗口: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699-1105#156

展演場地簡述

提供鄰近居民假日優質文化休閒好去處,並增加街頭藝人表演開放空間場地。

申請辦法/說明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 展演類別:表演藝術類。

2. 申請方式:以書面申請。

展演規定:

展演場地硬體設備規定

1. 可使用擴音設備。

2. 無法提供電原。

3. 可設置桌椅硬體。

場地管理規定

1. 演出內容需符合主題,風格不宜脫離主題。

2. 請以專業表演為主,切勿開放觀眾上台同歡。

3. 音量需控制,以不影響鄰近居民為主。

4. 不可加裝喇叭。

5. 如有私人行程未能如期表演,需提前5天告知本所。

6. 申請表演請於10天前申請完畢,以利表演場次安排。

7. 禁止於遊客面前抽菸飲酒嚼檳榔。

8. 無駐點費用,現場遊客樂捐所得均為表演藝術家所有。

9. 不得有妨礙交通、環境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10. 應將街頭藝人證揭示於活動現場顯著位置,並接受文化局及開放場所管理人之查驗。

11. 不得將街頭藝人證轉讓或供他人使用。

12. 活動結束後應立即將現場回復原狀;如有毀損,並應負責賠償。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週末及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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