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隆路商圈

表演藝術icon圖樣 表演藝術
「大隆路商圈」環境照

管理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大隆路商店街管理委員會

聯絡窗口:詹先生

聯絡電話:04-23270139

展演場地簡述

為一長方形之場域,搭配旁邊細葉欖仁行道樹呈現出異國歐風美景

申請辦法/說明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14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電話

3.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無法提供電源

3.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15:00~19:00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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