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城市小舞臺

表演藝術icon圖樣 表演藝術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城市小舞臺」環境照

管理單位: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申請單位: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聯絡窗口: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372-7311#208


申請辦法/說明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 須於 30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 以書面、E-mail、傳真方式申請

3. 管理辦理及申請表格連結網址:  請點選進入連結

聯絡信箱: chenson@taichung.gov.tw

展演規定:

1. 可使用擴音設備(需注意音量使用)

2. 提供電源

3. 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週六及例假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

提供1組動態、2組靜態街頭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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