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
申請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總務組
聯絡窗口: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211-1928
管理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
申請單位:財團法人台中樂成宮總務組
聯絡窗口:蔡小姐
聯絡電話:(04)2211-1928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書面、E-mail
3.場租費用:免費
4.展演類型:表演藝術類、創意工藝類、視覺藝術類
5.管理辦法及申請表格連結網址:http://lechun.org.tw/DL/Form/636710523799412223.doc
聯絡信箱:lechunjm@gmail.com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
2.無法提供電源
3.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避開進香團及廟會活動皆可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廟埕大小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