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成公園

表演藝術icon圖樣 表演藝術
「樂成公園」環境照

管理單位: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申請單位:臺中市養護工程處公園景觀維護科

聯絡窗口:黃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33502


申請辦法/說明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 14 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請於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街頭藝人及租借系統上,送出申請。

3.管理辦法及申請連結網址:https://tcpark.taichung.gov.tw/07/Common/fMcPRentAppC

4.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 不可使用擴音設備 (四周鄰近住宅區,故全面禁用

2. 無法提供電源

3. 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4. 僅開放活動舞台區一處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假日、平日: 9時至22時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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