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天津路服飾商圈管理委員會
聯絡窗口:詹先生
聯絡電話:0937-716486
管理單位: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天津路服飾商圈管理委員會
聯絡窗口:詹先生
聯絡電話:0937-716486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5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申請書 (請點選下載附件)
3.場租:免費
展演規定:
1. 可使用擴音設備
2. 無法提供電源
3. 不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假日11時至21時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二信停車場、梅川西路展演平台兩個區域各一組(表演藝術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