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單位: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申請單位: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聯絡窗口: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279-41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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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聯絡窗口:趙小姐
聯絡電話:(04)2279-4157#108
展演申請受理方式:
1.街頭藝人須於15天前提出展演申請。
2.申請方式:電話、書面
3.場租:免費
4.展演類別:表演藝術類、創意工藝類、視覺藝術類
展演規定:
1.可使用擴音設備,有分貝限制。
2.可提供電源
3.可設置桌椅硬體
可進行展演之時段:
星期六、日
9:00~12:00
13:00~17:00
同時段可展演組數:1